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校党委常委会第132次会议精神,接受我校组织部的委托,审计处现对本次干部调整中离任的16名正处级干部(赵树明、孙星、刘淼、郝东明、王中男、王富春、王新琪、曹世奎、王景龙、祝恩智、郭忠奎、陈日、王乙、闫秀臣、高文义、赵宏岩)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定于2015年4月8日14点在办公楼517会议室召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见面会,要求离任干部原任职部门现任领导参加,请按时参会。
审计处
2015年4月7日
上一条:我校完成了2015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下一条:关于审计处制定四个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