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学校制度建设总体要求,审计处制定了《长春中医药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春中医药大学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长春中医药大学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四个文件,现征求意见。
请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审计处。
联系人:宋洪超
电 话:86172029
传 真:0431—86172030
邮 箱:1412180896@qq.com
办公室:办公楼532室
此通知。
审计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