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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审计处长岗位职责

1.主持审计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学校党委决策。

3.负责本部门处室建设,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4.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负责组建审计工作组,确定审计人员,组织协调实施审计项目。

6.负责签批审计文件,审查、修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

7.负责向校长和学校党委报告审计结果,并协助校长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8.负责审计队伍建设,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审计人员的聘任、考核工作。

9.负责审计处资产管理及经费签批。

10.负责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财务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审计规章制度。

2.负责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资产管理、经济责任、内部控制等立项审计工作实施。

3.负责学校下属二级单位和部门的全面管理审计工作实施。

4.负责科研项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等专项审计工作实施。

5.负责学校审计咨询工作,为被咨询单位或个人提供审计建议。

6.负责审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7.负责处理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工程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工程审计规章制度。

2.负责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项目实施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

4.负责学校重要工程节点现场监督工作。

5.负责学校审计咨询工作,为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供审计建议。

6.负责其他工程类专项审计工作。

7.负责整理、归档工程审计档案。

8.负责处理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审计员工作职责

1.接受处长授权,制定审计计划,主持并完成审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全面管理审计、科研审计、工程专项审计等。

2.接受处长授权,主持完成基建工程全过程审计项目、工程项目造价(预、结算)审核、重要工程节点现场监督等工作。

3.负责学校审计咨询工作,为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供审计建议。

4.负责处理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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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工程结算送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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